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~國家能源局文件
國能發資質[2017] 70號
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《承裝(修、試)
電力設施許可證所需施工機具設備
條件》( 2017版)的通知
各派出能源監管機構:
為進一步落實國家能源局《關于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實施意見》(國能法改[2015]199號)有關要求,結合《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》(電監會令第28號)以及電力行業有關標準和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許可管理及電力施工市場實際,我們制定了《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許可證所需施工機具設備條件》(2017版),現印發你們。
新版機具設備條件自2017年12月I日起施行,原《承裝(修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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試)電力設施許可證施工機具設備參考標準》同時廢止。請各派出能源監管機構根據新版機具設備條件修改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許可申請表和許可審查系統,做好公示、宣傳和告知工作,確保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許可工作平穩有序銜接。
附件: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許可證所需施工機具設備條件
(2017版)
2017年11月16日
(主動公開)
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2017年11月16日印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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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
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許可證
所需施工機具設備條件(2017版)
條 為規范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許可證申請及審查,依據《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》( 電監會令第28號)以及電力行業有關標準,結合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許可管理和電力施工市場實際,制定本條件。
第二條 本條件適用于全國范圍內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許可證的申請、變更、延續等許可事項。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企業在施工經營過程中,應當根據國家標準、電力安全生產等法規要求,按照工程實際需要配備與施工經營活動相適應的機具設備。
第三條 各等級承裝類承裝(修、 試)電力設施許可證所需施工機具設備條件包括運輸工具,桿塔組立和架線設備,絕緣油、氣施工設備,壓接、焊接和切割設備,測量、試驗及動力設備。(詳見附件1)
第四條 各等級承修類承裝 (修、試)電力設施許可證所需施工機具設備條件包括運輸工具,線路維修施工設備,絕緣油、氣施工設備,壓接、焊接和切割設備,測量、試驗及動力設備。(詳見附件2)
第五條 各等級承試類承裝 (修、試)電力設施許可證所需施工機具設備條件包括高壓發生設備,電氣測量儀器,絕緣油、氣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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驗儀器,常用儀器儀表。(詳見附件3)
第六條 條件中要求的各項施工機具設備應為承裝 (修、試)電力設施許可申請人自有,不得租賃或借用機具設備申請許可。
第七條 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許可申請人自有的某項機具設備,如在功能上能夠完全替代本條件中要求的一項或幾項,申請人可用此機具設備替代條件中的對應項目用以申請許可,并對此機具設備的情況和功能予以說明。
第八條 條件中機具設備的規格、數量均為低條件。在實現條件中機具設備同等功能的條件下,申請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許可所使用機具設備的規格、數量可高于本條件。
第九條 本條件由國家能源局資質管理中心負責解釋, 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。原《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許可證施工機具設備參考標準》同時廢止。
附件: 1.一至五級承裝類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許可證所需
機具設備條件
2.一至五級承修類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許可證所需
機具設備條件
3. -至五級承試類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許可證所需
機具設備條件~承修類 五級
序號 機具設備名稱 單位 數量 規 格
一 運輸工具
1 電力工程車* 輛 1 5座
二 線路維修施工設備
1 卡線器 只 6
2 緊線器 把 10 10~15kN
3 起重滑車 只 6 20~50kN
4 放線滑車 只 20
5 手扶絞磨機 臺 1 50kN
三 壓接、焊接和切割設備
1 導線壓接機 臺 1 600kN
2 液壓壓接鉗 臺 1 160 kN
3 液壓壓接鉗 臺 1 600kN
4 電纜壓接鉗 把 2 90-200mm2
5 電纜壓接鉗 把 2 16-90 mm2
6 電焊機 臺 1 ≤400A
7 液壓彎排機 臺 1 使用排寬度50-125mm,厚度5-12mm
四 測量、試驗及動力設備
1 經緯儀 臺 1
2 激光測距儀 臺 1
3 游標卡尺 把 1
4 接地電阻測試儀 臺 1
5 絕緣電阻測試儀 臺 1
6 有毒、易燃、易爆氣體檢測儀 臺 1
7 發電機 臺 1 3kW